只提多缴多得,不谈缴费公平和资金来源,这种说法有失公允
最近刷到不少聊养老金的内容,翻来覆去就一句话,多缴多得、长缴多得。 这句话本身没错,是养老保险制度明确写好的基本原则。但看多了就发现不对劲,很多文章死死抓住这八个字反复讲,好像养老金高低,就只跟个人交多交少挂钩。 很少有人接着往下说,这套制度还有历史过渡、统筹调剂、财政补助这些底层设计,大家一直关心的缴费公平问题,更是直接略过。 只讲激励,不讲平衡,只盯着个人贡献,不提整个基金的钱从哪来,这种解读其实挺片面的。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聊聊,不是否定多缴多得,就是想让大家看懂完整逻辑,别被单一说法带着走。 先把基础的东西说清楚,职工养老现在是统筹账户加个人账户。企业职工参保,单位按缴费基数16%进统筹账户,个人8%进个人账户。灵活就业的朋友就不一样,全部20%保费都是自己承担,里面12%划进统筹,剩下8%进个人账户。 退休核算养老金,基础养老金跟社平工资、缴费年限、平均缴费指数挂钩,个人账户养老金,就是账户累计的钱除以计发月数。从公式就能看明白,基数越高、交的时间越长,退休待遇自然就高,这就是大家常听到的多缴多得、长缴多得。 每年养老金上调,也是定额、挂钩、倾斜三种调整方式搭配着来。挂钩调整,就是延续多缴多得,跟本人养老金水平还有缴费年限挂钩;定额调整所有人统一涨,体现基础公平;倾斜调整专门照顾高龄老人、艰苦边远地区的群体,重点托底养老金偏低的人。这套办法,人社部和财政部每年的调整通知里都写得很清楚。 当初这么设计,初衷是鼓励大家坚持参保,别轻易断缴,也不要常年按最低档次交。要是取消这个激励,所有人不管交多交少,退休拿的都一样,时间久了,收入高的人群参保积极性肯定下降,整个养老制度长期运转也会受影响。所以多缴多得,是制度里面很重要的一块基石,本身是合理的。 可问题就在这,很多自媒体解读的时候,直接把这个原则当成全部,把一套很复杂的养老制度,简化成一句话:交得多,退休就拿得多,别的不用管。这种简化,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。 接下来就要说,为什么不能只盯着多缴多得,缴费公平这个话题,绕不开。 不少老工人心里一直有个心结,就是视同缴费年限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,是九十年代才慢慢建立起来的。建账之前已经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,按政策认定成视同缴费年限。 这里一定要搞懂,视同缴费,不等于当年真的往养老账户交过钱。那个年代是计划经济用工,职工工资不高,劳动创造的价值,是通过企业上缴利润的形式沉淀成国有资产。等到养老改革的时候,这一段工龄不能不算,不然老一辈职工一辈子的付出就没体现,所以才设计视同缴费这个过渡方案,平稳衔接新旧制度,本质就是历史遗留的过渡安排。 有些人直接拿现在在职人员多缴多得的规则,去对比这批中人、老人,简单下结论,说他们没实际缴费,待遇还不低,不公平。这个看法忽略了当年的时代背景,当年的劳动贡献不是不存在,只是资金形式,跟现在个人直接缴费不一样。 还有一种现实情况,同样几十年工龄,因为单位性质、经营状况不一样,缴费基数差距很大。早年不少中小工厂经营困难,企业没办法按职工真实工资做基数,长期只能按最低标准交养老保险。职工是正常上班干活,不是自己主动想少交,是单位客观条件限制。等到退休核算,基数低,养老金自然就低。 这种情况,就不能硬套多缴多得评判。不是职工不愿意多缴,是当年根本不具备足额按实际工资缴费的条件。这也是大家讨论缴费公平最核心的矛盾点。同样辛辛苦苦工作几十年,就因为当年企业效益、参保类型不同,退休待遇拉开差距,很多企退职工心里一直有疑问。 另外,地区之间也有差别。各个省份社平工资不一样,哪怕缴费基数相同,退休地社平工资高低,也会影响基础养老金。过去很长时间,各省基金独立运转,人口流出省份,退休人员多、年轻参保人少,基金压力大;人口流入省份,年轻劳动力多,基金结余比较多。如果完全只讲个人多缴多得,不做跨区域平衡,地区养老负担苦乐不均的问题,很难缓解。 也正因如此,国家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,在全国范围调剂基金,结余多的省份去支持收支压力大的省份,说白了就是在效率之外,兼顾整体公平。这也是为什么不能孤立只讲个人多缴多得,公平平衡,是制度另外一条主线。 很多人还有一个最大误区,默认退休领的养老金,就是自己当年交进去的本金加利息,原封不动返还给自己。这个理解并不准确。 职工养老属于现收现付结合部分积累,现在已经退休人员领的养老金,很大一部分来自当前在职人员缴纳的统筹基金,除此之外,还有财政补贴、全国统筹调剂资金、基金投资收益等多个渠道补充。 看最新公开的社保基金预算,收入里面除了保险费,还有数额不小的财政补贴。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,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,重点扶持中西部、老工业基地。全国统筹持续运行,每年都有跨省调剂资金,在各个省份之间划转,平衡基金压力。 换句话说,养老基金是全社会共济的大池子,不是个人账户那种封闭账户